年輕的時候,想念一個人,總是馬上拿起電話,不管對方感受如何、是否忙碌,以為這就是愛;到了這年紀,愛上一個人,連一則訊息都怕帶給對方困擾。
追求了,就等於強求,這句話成立嗎?
愛是一回事,現實又是另外一回事,
常提醒自己,要找的是親人,不是情人。
哎,都把自己埋進工作裡了,還思考這些作什麼呢?
聽音樂會及看展覽,和辦音樂會及辦展覽,真是二種截然不同的極端感受,回家深夜還得寫稿,時間變得很緊迫,卻還是常常有跑出來的情緒。
真是無可救藥的感性。
想念,想念又如何呢?
就擱著吧!
任由它凋零或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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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累了,上班的地方可以認識很多文化創意或藝術相關領域的人,這是我期盼的,但著實不是我這個思考型的人該上的戰場,去經歷它就是了,作過了,我就會甘心。習慣我常在身邊陪伴的菲比,情緒困擾很嚴重,只要見我在客廳,牠就會用可憐的聲調呼喚我,哈哈!都抱那麼多次了,還能怎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