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6日 星期二

我的志願沒有寫手這一項

『佳楓啊!妳那本書賣得如何?』


我還沒回答,旁邊有人應和著:『送的比賣得還多吧?呵呵。』也許他不是故意要這麼說的,但這句話讓我難過一整天

我的確送出蠻多本書,幾本樣書送給寫序的作者還不夠,所以送給朋友的書都是我自個花錢買的,我喜歡與身邊朋友分享的感覺,但很害怕書被亂丟,22歲完成第一本著作,23歲出版第一本創作輯,完全是意料之外,小時候寫過幾次的「我的志願」,每一次的願望都不同,但沒有當寫手這一項。

爸媽不希望我走這條路,他們說:『會寫作的人很多,妳不是最好的,也不一定會最受歡迎。』
我說:『那不打緊啊!最重要的是,既然做了,就得盡力做到最好的。』

我知道爸媽怕我跌倒,他們情願我安份守己的當個上班族。

我篤定的告訴他們,有心理準備啦!不怕。但一路上碰到困難,免不了在日記上嘮叨幾句,其實,過去一年半來,才是我最煎熬的日子,但我沒曾對任何人提起,除了男友。

我曾經以為,他當時接近我是因為我出版過書籍,但是,在他了解我所有狀況後,不斷給我鼓勵及支持的居然只有他。

我不是一個天生的作者,也沒有讀過太多的書,我承認,是在出版過第一本創作後,我才積極的逼促自己多看書,但是從小就有注意力無法集中的症狀,所以讀書的進度比起別人要慢要辛苦,出版界裡,比人生閱歷、比資歷、比年齡、比背景、比美貌,我樣樣都缺乏,有的只是從不肯放棄的執著罷了。

這樣夠嗎?經常自問,一路走來,雖才短短的二年,卻讓我疲累不已。

但和同期的作者比起,我已漸入軌道。這一切都是我自己努力來的呢!

我執意走下去,是因為做了就得做到最好;是因為除了這個,我沒有其它能讓父母親感覺驕傲的了;是因為有那麼幾個朋友說過,曾被我的文章感動了;我執意要走是因為,這是我與這世界對話的唯一管道,

這是可以讓我毫無保留告訴那些打開心扉聽我說故事的朋友們的唯一方式。

這樣夠嗎?我想夠了。

唔,停下來寫篇日記,我,還是會走下去的。

雖然還是很擔心書賣得不好,辜負了出版公司及編輯,但是主編說:『我們盡力就好。』我一直這麼告訴自己,是安慰自己吧!
嗯,我還是很擔心。但我對自己寫的作品,很有信心。

92.12.16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