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7日 星期四

嚕嚕走失那一晚

2003年3月14日晚上,嚕嚕在新營市走失那天……


昭傑傳了一則簡訊:
『嚕嚕媽咪:萬般皆是命、一切得隨緣。不知道妳相不相信緣份,她的使命是帶給妳五個月的歡樂,妳也給她相對的幸福,假如她只能與妳結緣五個月,那妳更應該珍惜,相信嚕嚕希望妳是快樂的,緣未盡,她自然會再與妳相遇。』

嚕嚕失蹤了一天一夜,沒人知道那晚她跑去了哪裡,那天晚上和昇哥、昭傑、小羅翻遍新營街道尋找不到她,無數次絕望的情緒伴隨著我渡過生命裡最難熬的夜晚,隔天傍晚,命運註定緣份未了,嚕嚕回到了我身邊。那次事件,讓我更加珍惜嚕嚕,我的狗女兒。

我想我會盡全力帶給她一輩子的完整幸福吧!

她生命裡附帶著我在仁林出版公司工作的兩年日子,我生命裡有她的歲月,都是快樂的,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嚕嚕並且摸摸她的頭,她一向熱情。

在童年時期養了八年的狗死去,和媽媽哭了好長一段時間後,家人就說好再也不養狗了,2002年11月嚕嚕被昭傑抱進辦公室時,對於是否照顧她,我非常掙扎,因為如果照顧了她,依照我重感情的指數,我恐怕再也離不開她了。

嚕嚕在家裡,不覺得自己是狗,也許家人也從不把她當狗看待吧!

媽媽這輩子最怕最聽哥哥的話,但是自從嚕嚕來到這個家庭後,媽媽曾無數次因為嚕嚕和哥哥爭吵,因為嚕嚕很乖,楓媽不準任何人欺負她或者讓她受委屈。家人很疼嚕嚕,連小時候不愛狗的哥哥,也對嚕嚕很好。

嚕嚕和我一樣有一顆纖細善良的心,呵。

她對人友善,只有看到人類講話太大聲或是吵架時,她才會生氣的汪汪叫,她不喜歡看到有人在打人或大聲罵人。還有,她睡在楓爸幫她蓋在車庫的狗屋,曾經兩次抑制了小偷偷車的行為。

很有人緣,不知是因為她36公斤大體積呢,還是鄉裡的人以訛傳訛的關係,只要一上街,就會四處聽到有人在喚:「嚕嚕!嚕嚕」。

警察叔叔說:「妳們家的嚕嚕比管區的還紅!」警察叔叔跟消防哥哥都喜歡嚕嚕。

每天早上和下午,會有一堆學生,國小的、國中的同學,刻意繞到我家門口找嚕嚕,陪嚕嚕玩一會兒才回家;幾個小學生常會帶不同的新同學來找嚕嚕,並且為彼此介紹,那些小朋友,吃零食都會帶一份來請嚕嚕吃(雖然嚕嚕不吃不認識人的食物,讓小朋友感到失望),帶嚕嚕出門,是一件很驕傲的事喔,因為總是有很多人用驚訝的口氣說:『哇!你看你看,好可愛喔!』不知道為什麼,她人緣超好,不管大人、小孩、男女老少。


嚕嚕有個情人,是東山鄉街上7-11統一超商的「建隆先生」,他非常喜歡嚕嚕,如果有一天沒帶嚕嚕去7-11看他,他就會開始問:『我的嚕嚕呢?』

他說:「如果嚕嚕還沒結紮就好了,我也好想要養一隻像嚕嚕這麼乖又可愛的狗狗噢!」

漢堡店的阿姨也是希望嚕嚕能生隻北鼻給她,還有幾個人都曾經跟我預約過。

不過楓媽說,有些人養狗狗都沒有責任心,如果嚕嚕真的生狗寶寶,送給別人,別人又沒有好好養牠們,小狗狗在外面受苦就不好了,所以還是不要為社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亦別讓無辜生命受折磨。

嚕嚕很適人性,有時很黏人,怕無聊,所以常膩著家人,只要她沒睡覺、不吃東西時,就會找人跟她玩,玩撿布布飛盤的遊戲啦、遙控汽車啦、丟毛巾、還有互相攻擊她追我、我追她的遊戲。

她每天會跑到稻田那邊迎接工作回家的楓爸、還有下班的楓哥,電話響了幾聲沒人接時,她緊張會跑到廚房讓楓媽知道。

當楓媽說:『紅茶哥哥回來了。』在廚房陪楓媽煮飯的嚕嚕,就會跑呀跑到客廳的門口去迎接弟弟。

楓媽比劃著並用台語說:『去樓上叫佳楓下來。』嚕嚕真的會跑到房間用嘴巴碰碰我的手,如果我不理她,她會用嘴拼命撞我阻止我打字。

2005年1月23日 星期日

二十八歲,我是個老女人

我和專科時期感情最好的同學小婷講電話,從1/22的22:02分到1/23的1:40分。


喉嚨失聲了,哈。

她說,覺得談戀愛很煩且浪費時間,一個人比較好。
我也覺得談戀愛很煩且浪費時間,但一個人不大好。
她說,談戀愛要挪出時間陪對方,有時會讓她很生氣。
我呢,既然是戀人,不管再忙都該盡到責任,每星期至少要陪對方一天。
大概是西洋情人節又快到了吧!氣氛開始變得諷刺。

前幾個月陪小婷來我家過夜的一個女朋友,突然戀愛又再三個月內閃電結婚了,是老男人,經濟狀況許可,所以可以為女生做很多事。

連年終打掃都請幫傭,並且告訴女生:「我怕妳會太累或受傷。」

多好聽又營養的話啊。

遇到了一個疼愛自己的人,幸福不一定是美女的特權。


小婷說:「朋友都很幸運,找對人也在對的時間結婚了。」但婷不羨慕,她一向喜歡一個人,並且在乎女朋友多過於情人,我呢?過去常因為了情人而忘了朋友。

我和婷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我敏感且多愁、她是個大而化之,凡事得過且過的人,但我和她相處起來非常契合。

楓媽說,鄰居阿姨要介紹一個同事男生給我認識,住新營,任職於公家機關,楓媽告訴我:『我跟那個阿姨說了,妳還不很想結婚或安定。』

那是我平時透露給楓媽的訊息,但其實是真愛還沒有出現的藉口。

楓媽在楓爸面前的態度就不一樣了,變得不支持我,要我去看看鄰居介紹的男人,每回談到相親,我就會揣想,對方及其陪同者會不會在私下討論著:『這個女生也太胖了吧?這個女生太壯了啦!』我總愛預設立場

去年那次成功的相親後,就發誓我不要再相親了,真是個難忘的回憶。
那個三十八歲年長我十一歲的男人,
沒有我想像中的粗獷豪邁,他瘦高的身材,臉上是看得出年齡的,

來我家時,我正在上網,媽叫我下樓後,我開始煮花茶並且邊和他聊天、邊幫他倒茶,很自在,因為就算我心裡再紛亂,還是會表現得很自然,大概因阿姨的描述,讓他與我對話時顯得膽怯,雖然他表現一副大男人的樣子,但我看得出他在我面前沒自信,他說他是個不看書的人,其實無所謂,只是聊了許久,發現和他的世界完全沒交集,怎麼在一起?

我在他面前表現很有自信,那也許是因為年記比他小很多的關係吧。
他告訴阿姨說想安定、要找一個可以照顧家庭的女孩子,覺得我適合他,我在想,他年輕那時,大概不覺得我會是他要的女生吧。

三十八歲的他,覺得我是個適合娶回家的女孩,他只是覺得我可以當一個好老婆吧!除了那之外,我還有很多想做的。我很清楚,我要的不只是一個想安定的男人、一個家、不是生小孩、當家庭主婦這樣而已。

我會有自己可以發揮的工作、有朋友、有自己的夢想實現,然後跟對方分享彼此的獲得,
我要的婚姻,必須是因愛情結合,倆人有共同的目標及理念。

不再相親,是因為我不懂拒絕、怕傷害別人,也因為我無法接受別人在看了我之後,覺得不OK的。

我根本不能接受一段感情要經過那麼多人的參與及關心,
也沒辦法在看完一個男人的外表且聊一些話,就決定是否跟他在一起。

還有,接受了相親這回事,就好像接受了「我二十八歲,是個老女人了」的事實。
28歲,這年記讓我感到很徬徨且心慌。

我幾個月來難得不窩在電腦前的這幾天,也難得排了規劃表、輪番閱讀著床頭好幾本看很久卻沒曾專心看完的書、看電視、睡覺,整理了很多回憶,處理了很多放不下的心情,就是沒再去想起感情的事了。

我想,過去我浪費了太多時間在感情及溫習回憶上,以致於我有好多想做的事,卻沒能好好去完成。

將畢業後已裝箱的書又翻了出來,想開始準備夏天的考試。

其它的呢,就不去想了,尤其是愛情這事。

其實,有沒有愛情,根本不是那麼重要了,都已經學會一個人獨自生活了不是嗎?都懂得愛自己了。

雖然最近好消息頻傳,影響了我,但沒能在這兩年結婚,所以和麻己小婷倆人約好今年秋天要再回到同一家學校念書,然後好好完成我們的計劃。

畢竟,靠自己最實在,因為我從來不會知道此刻愛著自己男人,會在哪一天離開啊!

2005年1月13日 星期四

【消失的綠光】我想念你

這個夜裡,再也無法欺騙自己「我想念你」這個事實了。


我猜測,你回台南了,是嗎?

呵呵,你好無情喔!一點消息也不願意給我,就連問聲:「妳過得好不好?」也不曾。我過得不好,就像2002年的夏天遇見你那時般,我墮落著、毫無目地的生活著,沒有任何動力及理由,可以讓我像和你相處那兩年般,那麼的充滿希望,雖然如此,如果你願意問聲:「妳好嗎。」

我也會忍住淚、開心笑著告訴你:「我很好,真的很好。我記得你當時怎麼把我拉上岸的,我永遠會記得,也永遠不會再讓自己陷進自我設限的囹圄裡了。」

我記得你怎麼把我拉上岸的,卻記不得你當初狠心遺棄我的表情跟口氣了。

你知道我不捨心,也不願意記得所有關於你背棄我的一切,你在我心中是那麼的完美無暇,就連在最不好的時候,你還是那麼聰明主張著自己的一切。

我不忍心回想那夜在基隆站前,我們假裝若無其事的拍著照片,假裝若無其事的欣賞的那裡的景色,假裝著……,其實我們彼此都知道,別離後,相聚會是無期了。

我不忍心回想那些找不到你的日子,經常在夜裡哭泣的痛苦;

真的不忍心記起你當初說留下來、但有一天還是要離開時;

不忍心回想,當我痛苦到想用毀滅自己的痛來掩蓋你帶給我的痛時的掙扎悲泣,我真的不忍心。

但是,每當我憶起那些與你穿梭在台南市清晨、黃昏、深夜街道的日子;

憶及你牽著我的手不畏眾人目光穿梭在新光三越那天,你嘗著可頌的表情,我無法忘記那天我們走了很遠很遠的路,在送我上車後,你跑到我看得見的角落,很緊張的指著前幾個車廂的位置,要我往前走、捨不得我站著的神情;

我更忘不了你逗我笑時的風趣。

這輩子,至今27個年頭,談了二次戀愛,第一次戀情在好奇中開始,也在好奇中結束,初戀結束的痛苦,現在回想起來,倒是件甜蜜的心酸。多年來,台北過客偶爾還會捎點消息,現在能可以當朋友了,雖然沒再見面,至少常在Msn上看到他,突然想念起這個人時,就用文字聊天,我從來不相信會有那麼一天,可以將深愛的人視為好友,但我做到了,那需要時間。

給你時間,你能當我是朋友嗎?
給你時間,能不能有一天你我能雲淡風清坐下來聊聊生活近況?

2003年底你說要離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給我,一通電話、一封信、一則簡訊,你都不願意嗎?

當初你說要我就跟著你,說碰到事情,會告訴我該怎麼去面對,可是現在呢?我經常是這麼不知所措的哭著。

你明白,我是個打死不吃回頭草的人,甚至從說分手那天,就再也不哭不鬧的,因為我怕你覺得煩、怕帶給你困擾會麻煩,不願意看你不開心的樣子,所以就算很想念你,我也不敢撥通電話給你。

偶爾夜半無法自處時,憶及你,就只是躲在被窩裡打簡訊,打了又刪、刪了又打,有時候打了長長一則簡訊,卻沒有勇氣傳給你,將它擱在手機裡幾天,直到不那麼想念、不那麼難過了,再刪掉。我深怕連這麼一則簡訊,都會讓你感到厭煩。

可是今晚,我沒辦法欺騙自己了。

我憶及你與有關你的一切,不知為何的淚流不止,我不知所措的寫了封信給你,你看不看得到都無所謂,真的無所謂,這只是我不想欺騙自己的唯一證明罷了。我不再逞強了,不再假裝若無其事了,所以寫信給你,你看到也好,看不到也罷,至少我誠實面對了自己。

我一直以為可以將過去藏得好好的,我錯了、真的錯了,其實我是想念你的。

我輸了,輸得徹底,就連你瀟灑離去音訊全無這麼久了,我還是如此想念你,還是這麼傷心的為你掉著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