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妳的來信,真的好久不見。
面對妳.我真感覺心疼,但是我相信再多的言語及勸說,依舊無法改變妳習慣付出的習性,也許,我真該說這是宿命吧!有些人總是可以輕易的遊走在愛與不愛之間,或許難免分離,但難過個兩天,又可以找回自己。
但妳和我都一樣,總是不斷的給別人機會傷害自己,傷都是自己給的。
很多道理我們都懂,但做不做得到呢?
我告訴朋友,如果有下輩子,那麼我真想當一個失去感覺的人,感覺這玩意,真是會害死人吶!
這些日子,我忘了面對妳的來信時都是用哪一種心情,但每一次,我都很想罵妳是個傻瓜。
什麼時候妳才會多愛自己一點?
什麼時候妳才會把自己放在生命中最重要的地位?
也許他不夠愛你、也許不適合妳,所以選擇離你而去、辜負妳。但並不表示妳的世界一無所有呀!
妳說不能像我這樣勇敢,妳可知道我現在多想告訴妳,前些日子我走出失戀傷痛,發現一直被自己遺棄了的陽光和世界其實還是存在著、世界還是原來的樣子時,我隱約嗅到的那種幸福的味道。倘若說,用無數的文字告訴妳而妳會懂,我真想不斷的為妳寫字。
妳說妳回來了,回到屬於自己的地方?Ha,我真想質疑妳:「真的回來了嘛?」但是為什麼我看不見當初的妳,所有的朋友也看不見。
2001/10/04-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