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30日 星期二

【如此生活】原諒別人,卻苦了自己

【 200/8/30星期二 (中) 原諒別人,卻苦了自己 凌晨12:15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想把話講絕了,只好一直告訴自己:也許是環境、也許是成長過程影響,造成的人格偏差,其實不是當事人所願意的,也不是自己有能力改變的。所以原諒別人,是每天得不斷學習的功課。



原諒那些在生活裡不斷以小把戲陷害別人、不斷佔別人便宜、不斷把自己的自卑所造成的情緒反彈怪罪在別人身上的人。



別人的委屈往肚子吞,強顏歡笑,那就不是委屈嗎?



原諒別人,卻苦了自己。我在哭的時候,誰看到了呢?我憂鬱到連電話也不敢接、連人也不肯見的時候,誰來可憐我?我不想讓別人看見我悲傷的表情,是因為我不想讓這世界上多一件不快樂的事。

誰在乎妳昨晚哭了?誰在乎妳為誰失眠了?妳憑什麼要把可憐、悲傷、痛苦這一切自身的情緒加諸在別人的身上呢?這不該是人生該學習該自己去面的事嗎?

如果一人的情緒及生活,都需要靠別人一再協助與寬容,那麼她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是啥麼?更何況這些,不該都是活在這世上該學習的嗎?



真是人格殘障!



E大哥說過,聰明的女孩,用才華去奪取人們在乎及關愛,那些不聰明又沒有才華的女孩,就只好裝可憐來奪取別人同情的眼光。



楓媽媽說:「人不能一再被寬容、寵幸。」每個人在年輕的時候都會有機會學習改變,錯過了,人生將不會是完整。

楓媽媽只有國小畢業,但是她的人際關係一向很好。從小耳濡目染之下,也因此人際關係的維繫對我來說,一向是很容易的事,大概是因為這樣,才讓周遭的朋友把我的開朗視為理所當然的,我開朗、營造環境氣氛,只是為了想讓大家輕鬆一點過生活,但那不是我的責任。



那不是我的責任,請記得,那不是我的責任,也不是誰的責任。



不要把自己的不快樂,怪罪到別人的頭上;自己跟自己過不去,不要怪罪這世界來了,更何況別忘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發生了事情,那個開朗的人,就得去安撫自卑的那方呢?為什麼把悲傷隱藏起來的人,就得揹負所有的罪過。



這真是把我打敗了,打從我十六歲打工、十八歲出社會以來,這可是我第一次面臨到如此困難的事啊!



不怕不怕,我是世界無敵勇敢永遠不被打敗的辣比小楓!

不管眼前多大風雨,我都不會畏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