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7日 星期三

想佔為己有,連你的情緒也是

天空放晴了,你的心情呢?

以往,思念一個人時,我總是喝咖啡,當無法抑止思念時,我告訴自己:『戒去咖啡就可以戒掉思念。』
咖啡戒了,思念戒了。好長一段時間我以為再不能夠輕易愛上任何人了,愛一個人亦或是思念一個人,對我還說是折騰,我不是不能輕易愛上任何人,而是我沒有勇氣愛上任何人。

30歲的你會愛上25歲的我,那麼35歲的你,會不會也一樣愛著30歲的我,還是,你不明白人是會改變的道理,也許你愛的只會是25歲的我,即使你再懂我,也不會明白我是如何的害怕改變,明知道是錯的,我也不願意改變。

總覺得我的愛情,比別人多了點磨練,或者我對抵抗愛情的能力不夠。我從來不肯認輸的,所以不管多苦、不管愛情如何糟蹋我的尊嚴,我不怕。因為這世上難得倒我的只有愛情,除了愛情,再也沒有任何事能讓我費心了。

也許是因為從來沒有獲勝過,所以對愛情總是缺乏信心,怎麼愛一個人,怎麼讓一個人感覺快樂,對我來說是難了點。

你的表情,總是牽動著我的心情,認識兩個月,見面至今有兩星期,能夠讓一個人愛一個人多深?如果用時間來測量,這段感情,連開始都不算是,兩個星期可以讓自己愛你多深,無法計量,但我知道生活中若又少了你,肯定又會難過好一陣子。

是我貪戀了點,「貪戀」是一種慾望,對你所有的欲求、掠奪,甚至想佔為己有,連你的情緒也是。

也許貪戀只是暫時,如同雨天只是暫時,雨停了...天空放晴了,

我的心情放晴了,那你呢?

2002/08/07/(Wed) 16:32楓

2002年8月5日 星期一

【消失的綠光】一加一等於一切,二減一等於零

Dear:

一夜的雨,你的心是否如昨夜般寧靜?

這就是愛情嘛?寧可放棄適應許久的獨處時刻,享受愛情給的不自由。愛情,不自由的思念、為你失眠不自由……因你而感到快樂或傷心的「不自由」。

我害怕你我之間成了習慣,卻希望我在身邊成為你的習慣。請你原諒我的自私,「習慣」是學習中最容易養成的,卻是最不容易戒除的。你知道……我無法接受再一次的別離,尤其是在愛情世界裡。我真是不勇敢呢!怎麼能因為怕離別,控制自己愛你的慾望呢?
即便是在你身上,我不該再有一絲絲不安的成份存在。
昨晚,我無法輕易入睡,偶爾輕輕挪動撂在你腰際的手,深怕打擾了你睡眠,

這是我唯一能為你作的,你要我什麼都不必想、什麼都不必做,只要對你好一點。

那麼,我只管愛你?愛一個人,過與不及都是不該的,而我總是如此,

兩個月來,我不知不覺的走進你的世界,卻不知道什麼原因讓你決定走入我的生活?我知道愛一個人不需要原因,但我免不了還是想問……。

偶爾醒來,見你瞇眼查看我是否熟睡時的表情時,忍不住想留住這樣的感覺,

以往我習慣付出,總是扮演著照顧人的角色,而在你身邊,我無時無刻都被呵護著,你小心翼翼的照顧著我、以及我的情緒。這是真愛嗎?對於愛情……我們倆有著一樣的信仰,相信命運,於是相信彼此是上天的安排。
未來,對我來說是遙不可及了點,我不敢輕易索求,卻沒有停止追求,在你面前,我卻能毫不顧慮的暢談未來,談未來……這對我來說是件不容易的事。

其實未來……不遠、也不很難。

我在你浴室裡留下的牙刷及毛巾,那就是我的未來,每一個期盼與你見面的日子,都是未來。每天你醒來,你第一個想起的人會是誰?原諒我在你生活裡恣意留下的蹤跡,我不願意離開你,請你也別輕易離我遠去。

麥克勞林:『在愛的算術中,一加一就等於一切,二減一就等於零。』

我真不敢想像,未來,若少了你,我該怎麼走下去?

晚上離開台南市,8:48的莒光號列車,我在擁擠的走道間,從窗戶上看到自己的表情,好久好久沒有這麼發自內心的微笑了,這世界因為你,變得美好。

有你有我,就是一切,少了你或我,則等於零。
你為了我的停留而停留,可不可以也請你為了我愛你……而愛著我。

2002/08/05/楓

2002年7月17日 星期三

找回最初寫字的慾望

面對了,也許不小心會成為一個叛逆的人,

心理學老師說過:『很多人都有從眾的心態』,因害怕被團體排擠, 跟隨眾人信仰了一個明知道是錯誤的規則,我相信要改變群體觀念是很困難的,因為我們都沒有叛逆的勇氣。
在新絲路的留言 2002/07/17/(Wed) 14:11  
可是,知道嘛?一個叛逆的人要改變整個世界真的很簡單,原來他只需要輕輕的丟下一棵種子,不久以後世界便會綠意盎然

有一陣子,我在寫作方面有很大的壓力,我告訴我的朋友:『我很怕會有人不喜歡我的文章。』我覺得一篇完美的文章是會被大家所喜歡的,就如同我覺得一個完美的人,是不會被任何人排斥的

朋友跟我說:『妳太貪心了』

他告訴我:『再好的人,都會被某些人討厭,就如同警察會被小偷討厭、法官會被犯人討厭。』我覺得文章亦是

忘了是哪一位心理學家講的,他說:『不要天真的以為自己會被每一個人所喜歡。』不再要求自己被每一個人所喜歡了,我也不再要求我的文章被每一個人所喜歡。
倘若寫一篇文章,讓一百個人看了,即使他們客套的回應、也許他們好奇的點閱了,那也不會比起我寫一篇文章,只給一個我想和他分享的對象感覺還好。人與人之間會有相同的頻率,文章如是。

我情願寫一篇文章,只有一個人感動,也不要寫一篇文章、用盡心機去宣傳企圖吸引每個人的注意。

我相信文學純粹只能是文學,他不會是流行、不會是廣告、不會是數字、不會是任何手法可以使它存活的

但文學會因一個人感動而存活,知道嗎?只要有一個人為妳的文字感動,那麼妳就有讓它活下去的責任。

記得楓子曾說:
如果一個人微笑,不是發自內心的笑,
而是為了取悅別人而笑...那是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