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forever love

我應該快點將論文修改好,把投影片也做好,因為每年像這麼冷的天氣,我總是晚上八點多就入睡,每天都得睡上十一小時。冬天來了,我準備要冬眠了。








昨天開了一整天的車,遇到了六次禮車、在同一個電臺聽到了二次《他不愛我》,車裡車外有著強烈的對比,載妹回關廟辦了些事,與姨和姨丈一起吃午餐,也回去外婆家看看,我發現有很多路我都不認得了,這些年來,每當回到那裡,總是會有很複雜的心情,昨天反倒不會,如果不是因為離開了那裡,我想我再次遇見黃維克不會感到如此驚訝吧。







天氣突然變冷了,今天睡到中午起床,應該是要努力把論文第五章寫完才是,不過晃了一下午,三點多載妹到高鐵坐車,在82東西快速道路接往後璧方向時,電臺播放著陳綺貞的《旅行的意義》,這麼巧我要出門前才在維克的網誌上看到他提陳綺貞。



心情並沒有太壞,只是連兩天感到無比的孤獨,有一種走不下去的感覺,該作了結的論文一直躺在電腦裡,卻遲遲無法動筆,很想好好的放鬆,心上卻還是懸著一些事。就連晚上Even的婚宴都有些想將紅包託同學拿去,不想打扮、不想換衣服,想一直窩在被窩裡別出門,想把自己關在房間一星期,想躲到沒有人沒有聲音的地方。







接了弟弟回家,載著很喜歡吃辦桌的媽媽一起前往Even家,「同學」這桌,只有我、二姐及燕召夫婦,一對幸福小夫妻、一個失婚的女人以及一個單身又寂寞的女生帶著媽媽。大概是因為下雨天吧,或者是桌數太多,這桌就只有坐我們五個人,且還是專科時期感情最好的夥伴。



6:38我在座位上,手機接到新娘子的電話,她擔心我沒到。今年參加了二次婚宴,都是專科時最好的姊妹,她們總是在時間一到,就撥電話給我,讓我感到非常受重視。



我帶媽媽到洗手間時,順道去看了新娘子,她要向老公介紹我時,他老公很親切且開朗的說:「我知道妳,宜芬常提起妳佳楓」。



很開心,宜芬向媽媽問好,還跟媽媽說:「妳女兒很厲害。」



我想,媽媽最想聽的應該是「妳女兒很幸福」吧?



生平的1又2分之一次戀愛,都讓媽媽很擔心,以後不會了。

昨晚和妹去7-11,才發現曼x德咖啡還在市面上,瓶身沒變,包裝上的顏色變了,妹也記得那個每天拿一瓶曼x德咖啡給我的男孩……。



總之,今天吃到第五道,我就吃不下了,因為一桌只有五人,每人都吃兩份。我和媽帶回了整鍋都沒動的人參烏骨雞,其它好多道沒動的東西,二姐都帶回去了,而那對身材都像小叮噹的幸福小夫妻,除了玩了整個晚上外,帶回整盒的小美冰淇淋。



沒有心情不好,卻感到非常寂寞的一天,我一直聽著《At the End of the day》



今晚,不喜歡在臉上塗東西的我,還是化了妝,為了掩飾這些日子來因論文而憔悴的臉色。



今天和我唯一有交集的男生,是拿著v8的新娘親戚,他走到面前時停留,我抬頭對他笑了一下,他居然對著我拍了好一下,吼呦,很害羞了,害我的表情不知如何是好,是拍來減肥前減肥後做比較嗎?



我超喜歡她們婚紗照這張照片,聽說她們倆第二次見面去洗溫泉,新郎跟新娘說,他從沒看過有女孩子穿泳衣肚子那麼大一粒(以粒為單位喔),所以從今以後,新郎都喚她「碰皮」。新郎沒嫌棄她身材,反倒幫她買了一臺高檔的單車及所有配備,每星期都帶她去騎車,所以交往了四~五年,新娘原本粗勇的身材一天比一天好,變成了現在美美的樣子。



而新郎本來是不婚族,因為越來越愛新娘,終於在今年決定娶她。

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也難得,我喜歡了

只是有一個男孩說:「以後我們的家……」於是我相信了、我著迷了,我以為這就是愛了。直到有一天,他走了,夢想中的家崩塌了,於是我也重傷了,不是不再接受所謂的愛情,而是這麼多年來,不曾再遇到這樣一個人。

「我們」,多久不曾聽見這兩個字啊!

信裡,妳提及愛上在妳身邊十年的長髮吉它手。並且問起我這些年來的感情生活。

回憶過往,對我來說,並不難。

但怎麼描述過去,才對雙方都公平,對我來說很難,多年以後再相逢,我才知道,當年的他選擇了她,但並沒有開口要我離開。

離開的是我,七年沒再碰感情。不是因為害怕,而是我覺得,如果沒有處理好自己,大概也不會有一段正常的戀情吧!我聽說,常有些人因為自身家庭不夠完全,所以一直在往外尋找,尋找一個人和她共組家庭,但其實真正的家在是在內心!

很多時候,尤其是在文字裡,大家都說我感性過頭了,這些年來,我其實也喜歡過幾個男生,但面對感情,我已經可以理性看待了。有時,已經無關愛不愛了,愛是會消失的,但問題會存在,所以有時如果可以解決問題,我倒是情願扼殺了愛。

前幾天也和一位剛結束戀情的男性友人談到愛情,他一直在不斷的尋找且不斷的戀愛,說是只有新戀情,才能療癒舊情傷。我也曾對很多人說過,也覺得這是最有效的方法。

但是他說:「妳卻是七年還不肯放過自己的,還經常見妳隱隱作痛」

我想我是不適合用新戀情來療傷的人,從前我是個依賴愛情的小女生,做任何事總是為了對方,而不是為了自己;當時在愛情裡,我是個小女孩,我想得到的是父愛,而不是愛情。當時我不夠成熟,會帶給對方很多壓力,當時,我的愛是會傷人且讓人痛的。

而今,我逼自己孤獨走了足足七年,也是最近半年,才發現自己已經可以獨立面對很多事了,不再是沒有愛情就失去自我的女生了。

我想,也許我已經成熟到可以接受一段新感情了吧!

不過啊,很頭痛的是,我最近經常會覺得自己,好像不大懂得怎麼跟另一個人相處了耶!我也在嘗試著接受新的感情,不過隨緣吧!我相信感情需要緣份。

如果一直一個人,也沒什麼不好

如果有個人願意走進我生活,我也很開心

但畢竟有朋友說過,我是那麼會隱藏自己內心的人,又如何讓對方知道我的喜歡呢?畢竟有朋友也說過,我是那麼難得對一個男人著迷的人,又怎麼能輕易的放棄自己的喜歡呢?

卻也難得,我喜歡了!

但我想要的不再是年輕時候嚮往的愛情了,而是和愛的人,即使會很辛苦,都要一起建構的家,還要一起努力走的未來。

下次來信,很期待能夠聽妳多談談妳的長髮吉它手!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在我的最愛裡,不可被分類

「我的最愛」裡,有16個大分類,40多個小分類,裝著我這十年來所有在網路逛過讀過想留住的網頁,該留的、不該留的,全都留了。

我是一個會把電腦資料整理得很整齊的人,當然,「我的最愛」也很整齊,但會不會太多了點?

今天狠狠的刪了一些網頁,有些東西刪了,一輩子不再想起也就算了。現在想想,我為什麼總是預留著很多東西,等自己有天想起它呢


我身邊大多是男性友人,雖然我總給他們名次。
但是在我心裡永遠有一個最重要的人。
我關心這個人,也許沒說;
我思念這個人,也許總是躲藏著;
我和所有人可以暢談,見到他卻說不出話來……。

在「我的最愛」裡,他永遠被擺在資料夾以外的位置,和我自己的網站一樣,每天要逛,每天要讀,因為那是我的關心方式。

我很清楚,即使排行前十名的男性友人一直在變。
我的最愛裡,那個特別的位置不會變。

他在我的最愛裡,不可被分類,不會被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