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4日 星期五

愛不留

2005.11.04(星期五)凌晨00:42喝一口溫柔,卻趺進滅頂的狂流




妳說,突然想聽張信哲「愛不留」這首歌曲,翻遍了記憶的音樂盒,才辛苦的找到這首歌,我嘗試用幾種聲音表情,哼唱著這首歌多年以前我們曾談論過的歌曲,怎麼唱,還是傷。怎麼讓尊嚴敗在俗不可耐的愛情裡,又怎麼會在心愛的面前,卑微的失去自我。他又有多大的能耐牽引著思緒、控制著妳的生活。

【多少戀情回想時只剩結局和起頭,喝一口溫柔,卻趺進滅頂的狂流】



我記得妳曾問我,該不該接受這最初的愛情,我只是在崎嶇的山路上,大唱著「愛情釀的酒」,我知道妳不會是因為我給的意見,而接受了這份愛情。



但如果真的是因為聽了我的意見,我也不感到難過,這是人生該經歷的過程呀。人們真是可悲,讓愛情永遠的流行著,然而流行永遠只是盲目。很小的時候,我見著身邊長輩們的情愛爭吵,早就鄙視了愛情這玩意,只是,我的堅持終是敗給了寂寞,二十一歲,我在寂寞的台北城市,遺失了我的初戀。二十三歲,在回台南後,親眼見著二年戀情裡的那個我慘遭愛情活埋。

當初我想這是報應吧!其實我也沒見著我一直在找的理想情人,但就只是為了談戀愛,就只是因為當初剛到北部時,生了一場病,只是貪圖那一點溫柔。

【會以為除了彼此再沒有別的拯救,想必是沒經歷過愛裡躲著的不自由】



我始終還留著三年前歡沁剛到台北念書時,傳給我的簡訊:

「秋末的台北,微涼。現下,我獨坐階前,一方天藍,一方心遠。身體微恙,風徐徐,我愛一個人時的自己。」

歡沁,好久不見的名字呀。

那時的我,第二段戀情才開始,愛情開始的時候,人們總是忘記世上還有「失去」這回事。

來的莫名奇妙,走的時候也是。只是為了貪圖那一絲絲的溫柔,何必呢?

【想當然,那些日子人別無所求,愛意深的、深的,恨不得互為血肉】



我想,我們總是有太多捨不得丟棄的東西了。從小到大,我自己以及身邊的朋友一直以為我比妳重感情比妳脆弱,我留了很多紀念,大的、小的、看的到以及看不到的,我總是那麼念舊、那麼易感。一直到去年,從台北搬回妳的舊電腦,辛苦幫妳救回的資料裡發現,我算不了啥麼。

在妳的電腦發現了不為人知的一面,那不是好強的妳、不是堅強的妳、也不是瀟灑的妳,我才知道,從國中使用到大三還不肯丟掉的舊筆袋,妳說那只是一種習慣,其實是一面之詞。

【更怕有人說你為愛昏了頭,給了所有還問對方說夠不夠】



習慣對妳來說,是重要的噢!而妳怎麼戒掉了一個人生活的習慣。我幾乎都要忘了妳一個人的樣子了,妳曾經那麼幸福、那麼自由的飛著。

【他是你唯一的樂趣、唯一引誘,他是你唯一擔憂什麼事你先低頭,失去他,你怎會輕易罷休】



2005年秋天了,我在丟掉舊手機時,將妳傳的簡訊KEY進了電腦,也許是因為常溫習,所以記憶猶新。

【溫情--簡訊】:

秋末的台北,微涼。現下,我獨坐階前,一方天藍,一方心遠。身體微恙,風徐徐,我愛一個人時的自己。(沁2002.10.12)

原來一個人孤單比兩個人孤單好。我開始懷念那種感覺了。在台北,思考的空間跟時間有限,還好妳記得。也沒有忘了給自己獨處的機會。記得姐永遠愛你喔!(楓2002.10.12)

【孤單/簡訊】:

週末,最怕孤單一個人,彷彿被世界遺忘般。我能體會萱說的那句:我想妳想到心都痛了。(楓2002.11.10)

怎麼?寂寞出走?我想妳還是需要獨處的。到金典了嗎?晚點到十八巷走走吧!享受流浪的美好。(沁2002.11.10)

去買了我的寫作生涯跟愛在維蘇威。沒找到小聶,他去班遊,列車就快到了。剛在擁擠的街上逛著想哭,我很怕一個人孤獨……在人群裡。這裡正播著挪威的森林。我的靈魂……很不獨立。(楓2002.11.10)

【愛從不逗留,來去都不給理由,它只給結果,它來時對誰都是予取予求】



我記得我們好小好小以前的事,但我卻怎麼也記不起我是怎麼戒掉了一個人生活的習慣了。大人們說他們不談愛情了,我心裡笑說:八成是被傷透吧。如果哪天我說:我不談愛情了。那時候的我,一定也是因為被愛情傷透了。不過我想,我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大人們不談愛情了,只不過是厭倦了無聊的遊戲罷了。

我才不要被無聊的遊戲所控制呢!妳也可別被無聊的遊戲所控制,那只是俗不可耐的愛情呀。



【愛從不逗留,只由人墜落或是成熟,若是它真的要走,不會理你是不是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