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3日 星期四

說服

如果我活了六十年,那麼,有你的日子佔了我生命的三十分之一,你在我回憶中,卻可能會是我二十歲以後的一輩子。
我們之間有太多太多的不同,我總是天真、愛作夢,而你卻實際。努力為了一場考試,不外乎是為了一個在乎的人,而你可能是為了那個更遠的未來。專心的唱著一首歌,可能是為了告訴你難以啟齒的一段話,而你可能只是為了一時歡愉。

吻著你時,是為了證明對你的情愛,而你可能只是因為心裡的悸動。

這只是可能,因為你總是吝於對我分享你的心情,所以我永遠只能預設立場、永遠只能猜心。

但是當我把整顆心都交給你,你懂嗎?你似乎也不懂,就像我不懂你一樣。

我原以為,只要全力以赴的談一場戀愛,就不會有困難,就算有我也不怕。但天真如我,好長的一段日子,我連朋友都不敢見,我總是在乎別人的看法、總是習慣逃避。

20歲那年我遇到了你,以為這世界上終於有個人是全心的愛著我的,這種愛是獨一無二的,所以,對自己更有信心,也相信了自己存在的價值,但沒想過,有一天你離去了後,該怎麼重新來過。
真的不確定我能不能重新來過,即使知道我已經說服自己將你在我心中重新定位,知到一切只是過往雲煙,但我還是不能確定自己能否找回自己。我總是容易滿足,偶爾有你的消息,也就能滿足,沒有你的三百多個日子,我還是一樣生活著,往後也是。

我不斷、不斷的告訴你,關於我很好的一切消息,你在乎嗎?會為我開心嗎?

當我不斷地不斷地告訴你,關於我的不如意,你會不會心疼我,像以前一樣?

知道嗎?你在我身邊的日子佔了我生命的三十分之一,你在我回憶裡卻是我二十歲以後的一輩子。即使已成往事,你永遠都是我第一個愛的人,也是第一個愛我的人,

我很好,真的很好,離夢想更近了。也希望身旁另一個取代彼此位置的人,都能夠很好,如果你能夠快樂,那麼在不在身邊,我都無所謂,只要你快樂,我這麼說服我自己。
說服 2001/09/13-05:00 楓



一次次的不小心,竟讓你我之間,遺失到只剩這封信。

這次,竟連你在記憶的樣子也忘了一乾二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