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8日 星期二

愛情戲子

今早看到愛情長跑十年的戴立忍和張鳳書分手的消息,心想:也許像戴立忍這樣的人,愛情只存在他的劇本裡、詩裡吧!


原諒此時,我對愛情的悲觀,就好像,我一直相信愛情的存在,只不過是在回憶、在字裡行間裡,愛情是神話、是童話?

上星期日一起去喝下午茶,妳淡淡的說:『我現在終於知道,愛情不是需要勇氣,而是要衝動。』看著窗外有些刻意的枯黃樹木造景,無從反駁,始終不肯承認自己在愛情世界裡的一再犯錯。還自以為那些掏心竭力的付出,是我對愛情偉大的犧牲。
如妳所說,也許吧!衝動是導致愛情產生的重要原因,但我倒也覺得,愛情需要勇氣、需要衝動,更得學會「忘我」,太愛自己,是無法去愛一個人的,只有像我這種不知愛惜自己的人,才會這樣深深地傷害自己,去愛一個人
我始終以為,選擇愛人或被愛,都沒有錯。愛情,若不是讓對方粉身碎骨,就是有一方需揹負殺人的罪名,呵.....借愛情殺人沒有罪,是世上唯一可被赦免的罪?

這封信,只是想對妳說,好好享受此時被愛的感覺,愛情不可被證實,證實了後,將不久於人世,要費盡千辛萬苦才能讓它存活呢!但讓它存活的原因,絕不會是愛情。我相信愛情,但我從不敢教人相信愛情,因為愛情要衝動、要勇氣、要忘我、要不顧一切,但愛情,咳!一生總還是要來個幾回。